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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对郑淮建等人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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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4-25 15:52:00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市法院今年首例一审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宣判。

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英学、郑淮建、张波、张顺利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贩卖毒品,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其中郑淮建贩卖甲基苯丙胺1021余克、海洛因30.34克,张英学贩卖甲基苯丙胺998克、海洛因30余克,张波贩卖甲基苯丙胺14.81余克并多次向多人贩卖,张顺利多次向多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张波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市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郑淮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五万元;被告人张英学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十八万元;被告人张波犯贩卖毒品罪及容留他人吸毒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张顺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毒品予以没收。


(作者:毛志强 编辑:陆仲轩)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