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霍山县法院执行局、法警队集合十多位干警集中对潘某、左某、胡某、汪某、杨某、张某6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强制措施,围观群众纷纷拍手称赞。这是霍山法院为打击拒执行为注入的又一剂“猛药”。
其中,被执行人潘某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我院依法判处偿还原告某银行本金及利息176908.86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拒不履行判决,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潘某先后写下两次保证书,承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但在履行标的35000元之后,潘某拒不履行剩余款项。考虑到潘某为我县一所学校正式教师,有稳定收入却不履行义务,霍山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措施。下一步,我院将按照拒执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老赖”拒执的嚣张气焰,对于营造诚信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王昆勇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