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日召开的“六安市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大会”上,市法院刑一庭荣获“六安市2016-2017年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该庭负责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指导工作,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法院少年审判圆桌法庭
一是健全审判组织,落实庭前调查。六安两级法院均成立较为固定的少年合议庭,部分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圆桌法庭),合议庭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法官,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未成年人特点合理考虑法庭布局,着力营造相对宽松的法庭氛围。落实庭前调查制度,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平时表现、成长历程及社区矫正条件等进行调查,收集所在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
二是坚持从宽量刑,突出教育引导。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可不判处刑罚的,一律不判处刑罚;可判处较轻刑罚的,判处较轻刑罚;可适用非监禁刑的,适用非监禁刑。
三是做好以案释法,强化判后帮教。增设庭审教育环节,除审判人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外,开庭时通知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所在学校代表及所在乡镇、村、街道等人员共同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诚心悔过。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对接,确保及时做好非监禁刑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
邀请青少年学生旁听庭审
邀请青少年学生参观法院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促进齐抓共管。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保委等单位的协作,联合出台未成年人保护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借助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和市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平台,积极配合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积极投身困难重点青少年帮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全局思维和整体思维,积极主动与市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单位联合开展预防、监督、帮教工作。
市法院刑一庭将继续坚持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各项特色制度,完善维权职能,致力于减少六安市未成年人犯罪,提升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水平,为幸福六安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毛志强 吴章谊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