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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陶永生、杜继华、安徽春华秋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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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14 15:25:00 打印 字号: | |

陶永生342401195801223935.jpg 杜继华342401196308243929.jpg

陶永生 杜继华

被执行人:陶永生,男,1958年1月2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68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5801223935。

被执行人:杜继华,女,1963年8月2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68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6308243929。

被执行人:安徽春华秋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组织机构代码67262933-8。

法定代表人:陶永生,该公司董事长。

执行依据:本院(2013)六民二初字第00288号民事调解书、(2013)六民二初字第0036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合计约430万元。

悬赏期限:2018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3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以上三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去向、下落(不含申请人、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得案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5%(若经法院执行以物抵债的,按照抵债财产价值的10%,仅指房地产)支付赏金给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龚法官,举报电话:05643929327,18305640302(以短信形式提供)。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