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永生 杜继华
被执行人:陶永生,男,1958年1月2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68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5801223935。
被执行人:杜继华,女,1963年8月24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人民路68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6308243929。
被执行人:安徽春华秋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组织机构代码67262933-8。
法定代表人:陶永生,该公司董事长。
执行依据:本院(2013)六民二初字第00288号民事调解书、(2013)六民二初字第0036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合计约430万元。
悬赏期限:2018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13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以上三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去向、下落(不含申请人、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得案件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5%(若经法院执行以物抵债的,按照抵债财产价值的10%,仅指房地产)支付赏金给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龚法官,举报电话:05643929327,18305640302(以短信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