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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法院送达首份《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 要求老赖限期交出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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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15 16:16: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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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向远在湖北省武汉市的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了该院首份《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责令郭某某将其名下已被叶集法院查封的路虎牌汽车十日内交到该院,如不按期交出,将对郭某某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据悉,被执行人郭某几年前因拖欠申请执行人徐某70余万元货款被告上了法庭,案件审理阶段,徐某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根据申请查封了郭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和一辆路虎牌汽车。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未按期履行,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网络查控,郭某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该院对郭某名下已被查封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和拍卖。但对于郭某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因该车辆仍由郭某某保管和使用中,无法进行现场评估和拍卖,影响了案件执行进度和效率,遂向郭某送达了上述《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要求郭某限期将该车辆交到法院。

下一步,该院将集中对名下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但法院未能实际扣押车辆的被执行人送达《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限期交出名下车辆,切实解决以往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登记后无法扣押、无法拍卖、无法处置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作者:田成俊 江曾扬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