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一早,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合肥某银行,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安徽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7464.67元,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
2017年6月11日,余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霍邱县人社局和六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十级,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安徽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余某97464.67元。裁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依法履行裁决,余某于2018年5月7日向霍邱县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执行法官在接手此案件后,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十余万元存款,执行法官立即赶去银行对该笔款项实施了扣划。
5月14日下午,在霍邱法院的诉讼大厅内,余某激动地说到:“非常感谢执行法官一个星期就将我这个案子解决,这笔钱对我这个手指残疾的农民工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作者:李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