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作为一个人民教师,若无诚信,何以为人师表?潘某作为人民教师,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甘当“老赖”,5月14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潘某予以拘留,并于次日顺利执结这起公职人员借款纠纷案。
舒城农商行某支行与毛某、潘某金融借贷纠纷一案涉及金额30000元,舒城法院判决生效后,两人始终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于立案后依法送达执行文书,并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但主债务人毛某和担保人潘某互相推诿,并且均未依法申报个人财产。毛某为躲避债务,外出打工,使得执行法官无法联系。担保人潘某总是一拖再拖拒不给付,与法院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5月14日,执行干警来到潘某所工作的学校,依法拘传潘某。但是潘某仍不愿意履行义务,舒城法院依法以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予以拘留。当带上手铐,潘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立马联系家属。5月15日,潘某家属来到法院将欠款和诉讼费、执行费一次性交清。至此,这起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作者:陶倩 江瑞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