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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口豪车被扣 “老赖”主动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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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5-25 16:17:21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被执行人焦某主动将所欠35000案款一次性打入了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内,历时两年后,此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6年3月17日,万某与焦某拖欠模板工程款纠纷一案在霍邱法院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扣划了焦某的银行存款20000元,并查封了其名下宝马牌轿车一辆。因车辆未能实际扣押,且焦某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5月16日,安徽省高院、安徽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及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若干规定》,以文件出台为契机,该院第一时间整理出了已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的车辆清单,与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接,并委托公安机关办理。

5月22日,焦某驾驶自己的宝马牌轿车驶入某高速入口时,其车辆被交警当场扣押。焦某恍然大悟,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执行案件在法院。当日下午,焦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将欠款全部偿清。至此,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