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和对方已经协商好了,可以将我们的案件结案了。”5月30日,被执行人曹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曹某激动地说道。
张某与曹某、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曹某、桑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张某借款4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650元。因判决生效后,二人分文未付给张某,张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曹某、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为督促二人尽快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他们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并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在得知自己成为“名人”后,曹某立即与昔日好友张某进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
5月30日,张某与曹某一同来到霍邱法院,在签订和解协议后,曹某一次性将40万元案款支付给张某,张某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执行请求,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最终这起纠纷,在法院的执行下双方握手言和,昔日的友情也得以挽回。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