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5时许,当接到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近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领取14万赔偿款时,李某哽咽着说:“谢谢法官,我这十二年的官司终于可以了结了……”
原来,申请人李某儿子李乙在2007年元月因被执行人李甲交通肇事而死亡,霍邱县法院依法判决李甲赔偿李某等225562.57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仅得到保险公司赔偿款84500元,下余14万4千多元李甲不愿给付,李某当年即向霍邱法院申请执行。但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李甲仅有一处小产权房,无法处置变现。而李甲出狱后即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该案陷入僵局,随着时间推移,李某大半赔偿款迟迟不到位,于是渐渐走向上访之路。
4月12日,李某的上访材料被转到霍邱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勇手上,黄勇及时约见李某,当场表态,“老李,你放心,我们已对该案恢复执行程序,会尽快给你个说法”。
执行法官接案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李甲在外地,于是约见李甲妻子乔某等亲属,向她们宣传全省法院当前正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击“老赖”力度空前。若李甲再不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可能追究其拒执罪,同时李甲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本人及家庭将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李甲履行了14万元赔偿款,申请人李某也自愿放弃剩余的4千元赔偿款以表示对李甲的谅解。这一历时十二年之久的执行“信访积案”至此得以圆满执结。
(作者:侯珊珊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