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十点多,执行法官们出现在武某的家门口,武某看到执行法官紧张地说道:“我知道是什么情况,你们别带走我,我现在就给钱。”
2013年5月,武某雇佣朱某为朱某某修筑房屋,因支撑房屋的立柱断了,导致朱某从二楼摔下致伤。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朱某某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合计3854元,武某赔偿朱某3738元。然而,武某与朱某某对于法院的判决无动于衷,无奈之下,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武某与朱某某,并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两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武某与朱某某依旧不理睬。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面调查了解到,武某和朱某某每天晚上在家。6日晚上十点确认武某和朱某某在家之后,执行法官一行人立即驱车赶到了武某的家中,告知武某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一听说要被拘留,武某当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随后,执行法官一行人又驱车赶到了朱某某家中,朱某某因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
凌晨1点,将朱某某送进拘留所后,朱某某的家人联系到执行法官,承诺天一亮就把钱支付给申请人。7日上午8点,朱某某的家人按照约定将赔偿款支付给朱某,同时朱某表示愿意谅解,同意将朱某某提前释放,案件圆满执结。
(作者:王娜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