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我知道错了,村委会干部都在这,他们对我知根知底,我不会跟你们说假话的,我现在就出去找钱”,很快卢某就筹到了钱款并交到执行法官手里。一起邻里身体权纠纷案件在当地村委会顺利执结。
吕某诉卢某身体权纠纷一案,2017年9月,经霍邱县人民法院判决,卢某应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赔偿款3020元,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吕某便于今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加之查无财产信息,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6月15日午间,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卢某外出打工回乡,接到线索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卢某所在村委会网格员,并通过网格员找到了卢某,经与其充分沟通后,卢某仍不配合执行。
考虑到卢某家人众多,采取强制措施较为困难,经当地网格员建议,执行人员将其带到所在村委会。因网格员比较熟悉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且曾经做过调解工作,执行法官便与网格员沟通,希望其帮忙再做一些工作。后网格员便将卢某带到自己的办公室与其进行沟通,说明了利害关系。
经当地网格员及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加之慑于法律的威严,卢某终于放弃抵触情绪,主动到周围邻居家筹钱并将全部案款交到执行法官手里。
5月31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和霍邱县综治委联合下文,出台了《关于协助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纳入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把协助人民法院解决“送达难”、“执行难”问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该举措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优势,利用网格管理员、网格信息员熟悉民情、社情的特点,实现基层社区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切实提高了案件执结率。
(作者:张丁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