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你好,我们和对方已经协商好了,我今天就把4万块钱打到法院,请你快把我们的黑名单解除吧”。6月23日,被执行人吴某、唐某共同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吴某着急的向执行法官说道。
2015年3月20日,吴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郜某借款10万元,并由唐某担保。在多次催款未果后,郜某将吴某、唐某诉讼至霍邱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吴某偿还郜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依旧未履行义务,郜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8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吴某、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次偶然的机会,唐某在网上查询到了自己竟然成了失信“老赖”。最终,着急的唐某联系上了借款人吴某,二人与郜某达成了还款计划。
6月23日,唐某将40000万案款打入了法院账户上,吴某也向执行法官保证从7月起每月向郜某至少还款4000元,至本息、诉讼费偿清为止,郜某同意法院删除两被执行人的失信名单及解除其他强制措施。鉴于二人能够积极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吴某、唐某从失信名单库中删除。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