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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拒还贷 强制执行促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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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27 16:07:01 打印 字号: | |

因银行账户被冻结,又被列入失信名单,对出行及生活造成极大影响,6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唐某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因买车欠下的银行贷款。

2013年1月,唐某从安徽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2000元,为付清余款,唐某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5万元的贷款分两年期全部还清,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为唐某提供担保。

2013年11月起,唐某在偿还了部分贷款后,开始多次逾期不还款,工商银行遂要求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三次扣划了该公司存入工商银行的保证金。后该公司多次向唐某追偿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要求唐某偿还该公司代偿款42360元。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立即利用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立即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存款,且将唐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唐某在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又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才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唐某主动联系该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表示愿意一次还清所有案款,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


(作者:张韦韦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