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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转型成伙伴 握手言和共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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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29 15:40:20 打印 字号: | |

法院执行案件中,往往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是怒目相向,有些甚至大动干戈。而6月25日发生在霍邱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内的一幕却让执行法官感到很欣慰。

2013年2月,张某与霍邱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该公司提供煤矸石。2013年12月双方经结算,建材公司共欠张某189.49万元。经张某催要至2014年9月,建材公司共支付了101万元,余款88.49万元建材公司迟迟未付。张某将建材公司告上法院,经二审判决建材公司给付张某货款88.49万元。

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与建材公司的法人沟通,得知该公司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近年经营惨淡,一度陷入停业困境。2018年,该公司法人的儿子高某接手建材公司,重整旗鼓,与第三方合作将公司运营。执行法官找到高某协商还款一事,高某说道:“债务法院判决书已经明确,虽然之前是父亲经营的公司,但是我一样会认这个账,只是公司刚有起色,现在一下拿出这些钱来无异于断我生路。”

多方考虑后,执行法官将张某、高某同时约至法院调解。经双方一番推心置腹的诉说,张某与高某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最后叔侄相称。见高某态度诚恳、斗志昂扬,张某决定与其达成每年偿还40万元,余下欠款第三年付清的长期还款协议。张某同时说道将会用自身对经营该行业的经验,帮助高某将公司发展壮大起来,而高某也表示会向张某虚心请教,将父亲的心血延续下去,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作者:张文彬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