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欠多人货款不支付,被法院拘留后竟然向法官道谢,这是怎么回事?
魏某经营一家加工厂,因拖欠汪某等人58万元货款不予支付遭到起诉。舒城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魏某支付汪某等人货款共计58万元。由于魏某仍未履行义务,汪某等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要求魏某履行义务,但其声称近期企业太过困难,没有流动资金,需要宽限时日,并表示自己可以和申请执行人自行解决问题,不劳烦法院介入。转眼大半年时间过去了,魏某对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一直采取拖延战术,货款分文未付。
2018年6月25日,执行法官将魏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立刻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魏某自认为有“关系”,无视法院生效判决,反复强调企业困难,需要再宽限数月。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魏某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送押拘留所的路上,魏某找人为其说情,执行法官指出魏某的行为触犯法律,谁求情也没用,如果拘留期限内魏某仍不履行义务,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执犯罪。魏某只得转告家人筹集资金,很快便将货款还清,并向法官具结悔过。法官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处以罚款1万元。
6月27日,提前解除拘留的魏某向法官表示感谢,他说:“原以为有点关系就可以逃避法律约束,你们的执法让我明白做生意还是要讲诚信守法律,也避免我犯下更大的错误。”
(作者:俞仲康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