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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场前亮出断电“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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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29 16:11:57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被非法占用房产前,联合当地供电部门对被执行人涉案厂房采取强制停电措施,这在安徽省尚属首例。

被执行人六安某机械公司拖欠银行借款175万元,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抵押的厂房,并进行了评估、拍卖。拍卖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搬迁公告,要求停止经营、限期搬离,但其拒不配合,继续用于办公经营,致使无法清场交付。

6月21日,金安区法院向六安市供电公司发生中止供电协作执行通知书,决定采取停电措施督促被执行人配合执行。6月28日,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涉案厂房,联合市供电公司开展强制执行,现场对被执行人涉案厂房停止供电。完成后断电,执行干警对非法占用厂房的租户进行了耐心规劝。

强制停电是该院在破解清场难题的一招“新招”。针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被执行人、非法占用人拒不搬迁导致拍卖房产难以交付的囧境。6月初,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网六安市供电公司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涉案房地产采取中止、恢复供电强制措施的意见》,通过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非法租赁人等涉案房地产、设备等采取中止供电措施,迫使其腾空房屋或者排除妨碍。强制停电措施既巧妙地避开清场前可能发生的冲突,又能有效督促非法占用人尽快搬迁,可有效破解执行中的“房屋腾空难”。


(作者:金风 李秋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