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10时,霍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可靠消息,被执行人陈某此时正在池州市某宾馆开房住宿,经过查询得知,陈某有两起未履行的案件,执行法官一行立即连夜赶往池州。到达目的地后,经过一番部署,执行干警成功将被执行人陈某拘留。
2017年5月,屈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霍邱县法院立案执行,另外一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于2018年1月立案执行。两起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均向陈某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材料,陈某一直不理会。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均未查询到其银行账户的存款,因为陈某人一直不在家,也无法找到陈某,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在陈某被拘留后,其母亲来到霍邱县法院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了解陈某案件的情况。听完执行法官的介绍后,陈某的母亲表示用自己现存的3万元替陈某偿还债务,剩余款项愿意为陈某担保,在7月底和8月底之前分两次还清。执行法官将陈某母亲的意愿转达申请人,并耐心地进行调解,最终,申请人愿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案件。
7月5日上午,陈某母亲将3万元案款打到法院标的款专用账户。执行法官将申请人与陈某母亲约至法院,签下和解协议,随后依法为陈某办理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至此案件告一段落。
(作者:李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