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敢相信,这么快就要到钱了,谢谢法官,谢谢……”7月5日下午,申请人王某从金安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85万元工资款后,握着法官的手一个劲的道谢。
申请人王某在被执行人白某承包的工程里从事外墙贴砖工作,工程完工后,白某拖欠王某劳务费用22126元迟迟未给付。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白某于2018年6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王某工程款18500元。但到期后,白某再次反悔,仍未约定期限履行。
6月29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无果,7月1日便电话将白某传至法院,现场说法,解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同时介绍了申请人王某的残疾及家庭困境,让白某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替对方着想。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两个多小时情法并用式的劝导,被执行人白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当场给付了18500元执行款。
(作者:孙彪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