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带队,现场指挥对一起涉案房屋采取强制迁离措施,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当事人及围观群众上了一场现实生动的普法宣传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来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3年9月,司某为购房在舒城某银行按揭贷款51万元,还款期限自2013年9月至2033年9月。司某以所购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司某自2014年12月后未再履行按揭还款义务。舒城某银行起诉要求解除《房屋贷款合同》,司某返还贷款本金493853元及利息、罚息,并要求以抵押房屋优先受偿。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银行的诉讼请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房屋经评估拍卖,被买家竞得,但司某父亲一直在房屋内居住,拒不迁出。
舒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人员依法向司某父亲司某某送达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进行沟通交流,要求其迁出房屋,但司某某拒绝履行,案件陷入僵局,法院最终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7月10日,经过周密部署安排,王成涛带领执行干警前往现场采取强制强制迁离措施。眼看法院动了真格,司某某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思想上有所动摇。经王成涛耐心劝说,司某某最终表示配合执行,主动迁离房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张树光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