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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 男子私自转移法院查封车辆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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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6 11:59:2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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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下午,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了案外人程某,起因则是因为一张被法院保全查封的工程车。

2016年9月, 霍邱某矿业公司与孟某、毕某签订协议,将矿业公司的选矿厂租赁给孟某、毕某经营,后双方的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矿业公司原因中止履行直至合同到期,法院判决矿业公司赔偿孟某、毕某经济损失。诉讼过程中,孟某、毕某依法保全查封了矿业公司的两辆工程车。

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法院保全查封的两辆工程车均被案外人程某私自转移并隐藏,车辆现不知所踪。执行法官多次到程某住处催促交还被其私自开走的工程车,并告知程某私自转移被法院查封车辆的严重后果,程某不仅不归还车辆,还对执行干警骂骂咧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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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下午四时,执行法官再次来到程某住处,程某依旧我行我素,满不在乎的对车辆去处随口胡诌,见程某将法律视为儿戏,并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遂对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13日晚九时,一辆被查封工程车缓缓驶向法院,执行法官将其贴上封条,案件终于得到实质性进展。

(作者:张文彬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