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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动快、氛围浓、开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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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18 14:35:39 打印 字号: | |

2月下旬以来,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市委第三督导组的指导下,市法院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全员动员、全员参与、系统联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 活动有序开展
市法院把活动开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主抓统筹,分管领导具体协调、其他领导各负其责、中层正职分头行动,确保了活动抓紧、抓实、抓细。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时代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正职为成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制定方案。研究制定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工作安排表,确立了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三是精心部署。2月20日上午,召开全体干警、离退休干部及聘用人员和各县区法院院长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作周密部署。四是强化宣传。在市法院内外网设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在机关门口建立宣传橱柜,专门宣传近期开展活动的有关信息和图片,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二、丰富内容载体 增强教育效果
开展学习教育是整个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个人自学和专题辅导相结合方式,创新载体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一是举办、参加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2月24日,组织市法院干警及基层法院院长参加省委党校副教授张彪作的专题辅导讲座,并观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光盘。组织28名干警参加省直工委党校副教授张佩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专题辅导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先进事迹报告会。二是学习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要求干警以部门、党支部为单位专题学习党章;学习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法院、省高院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材料。量化规定院党组、县处级干部和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不少于一周,机关其他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45个学时;要求每一名干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固化成果,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召开了集中学习交流会。在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学习的基础上,为交流学习成果,3月6日下午,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交流会,时代院长带头,市法院领导班子、各县区法院院长在会上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市法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书面交流,其他干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会后,将交流发言材料汇编成册。四是正在筹备全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制定具体方案 广泛征求意见
按照 “坚持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制定了《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四风”问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网上征集等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和联系点群众、院机关党员及干警和离退休干部、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驻市全国全省和市“两代表一委员”、下级法院、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方的意见,真正将活动推向基层、走近群众,从中获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原动力。市法院领导班子分别前往所在的群众路线联系点征求意见,党组书记、院长时代还与各县区法院院长进行了约谈。
四、注重统筹推进 促进审判工作
统筹协调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各项工作的取得实效检验教育实践成果。在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中深化活动,在开展活动中着力破解工作难题,倾力打造在全国全省能够叫得响的特色、亮点和品牌,全力争创优秀法院。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实施铁案工程、阳光工程、品牌工程、活力工程、强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法院当前中心工作、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公开和推进工作创新紧密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打造书香法院相结合。3月7日下午,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在市法院五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县区法院设分会场,举办全市法院第二期“皖西法院讲堂”,邀请最高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刘峥为全市法院干警作“司法裁判的技术和方法”讲座,提高法院干警应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作者:张红兵 李洋洋 编辑:邵善林)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