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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被授予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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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18 14:35: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舒城县法院党组被安徽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安徽省“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这也是该院党组继荣获“全县首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以来,在组织建设方面又一次取得新突破。
坚持正确导向,强化学习实效。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过程中,舒城法院准确把握“政治建院”的要旨,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学习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学习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不断加强对重大理论的学习和把握,特别是对上级法院有关精神的学习和对省、市、县委大政方针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干警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
坚持制度先行,推进机制建设。为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常态化建设,舒城法院着重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各部门每年组织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分别不少于12次,做到学有记录、学有内容,将学习纳入整体工作考评。制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规定,加强支部党员集体学习;制定《青年干部培养计划》,把学习情况作为青年干警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出台《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制定学习计划,设定学习内容,规定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落实培训制度,按照上级法院安排按期选送干警参加业务培训;选派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的司法理念和方法。通过制度的建立完善,已经基本形成“领导带头、支部落实、全员参与”,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机制,有指标、有检查、有考核,确保了学习活动的有序开展。
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内容形式。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该院致力于拓展学习平台,采取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干警互相交流等方式,把学习内容融于丰富多样的形式中。创建“法官讲堂”、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月和党员春训、注重在线教育、组织学习成果评比、成立了“读书兴趣小组”,提供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为干警学习和交流读书心得构建了平台。
创新学习载体,注重实践活动。自2012年,舒城法院与五显镇石关村结对共建,开展党员互访、开授党课等活动,先后在石关村开展助学和爱心送温暖活动;不断升级“创旗争星”活动,将其打造成向身边人学习的主要载体。同时,推出“优秀人物、先进群体、典型事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为干警比学赶超树立学习标杆。近年来,被最高院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获“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授予全市“优秀法院”。

(作者:陶婷婷 编辑:白云雷)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