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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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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18 14:35:3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县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9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0项明确要求,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与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强化党风党纪教育,着力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上打折扣等问题。二是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三是强化正风肃纪,转变司法作风。通过深化廉洁司法教育和制度机制建设,规范干警业外行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是严格权力监督,完善制约机制。加强对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五是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注重抓早抓小。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霍山县法院历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2016年前两个多月,就召开大小会议5次布置和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签订“杜绝节礼”承诺书、向干警家属发出“共建廉洁家庭”承诺书、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崇清尚廉的工作氛围,提升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作者:叶庆珍 编辑:隆艳)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