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舒城县开展以来,舒城法院采取四项举措,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组织协调早谋划。该院2月1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院长孙全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坚持按照既定活动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领导示范当表率。该院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每位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虚心听取群众和同事意见,认真查摆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领会好精神,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教育活动收到实效。
坚持开门听意见。该院采取三种形式开门听意见,即领导带头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多形式征询民意;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建议;重视舆情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简报和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该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坚持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
统筹兼顾同推动。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历时半年多,要把组织开展活动与法院中心工作统筹结合,把握节点,同步进行,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大局,促进审判执行质效的提高,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作者:郑青 编辑:邵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