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王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发来感谢的信息。
2018年2月27日,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在霍邱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经审理查明,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霍邱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工程,王某于2017年7月17日在此工地受伤,伤后经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王某向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王某62516元,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启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多个账户有巨额财产,完全可以足额清偿赔偿款,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冻结其中一个账户,并划拨了该笔赔偿款。高效快捷的查询、扣划方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作者:侯珊珊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