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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把生效判决当回事 被拘当场还款五十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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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25 16:54:29 打印 字号: | |

7月19日晚上九点,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孙某拘传到法院调解室,眼见着自己要被拘留,孙某通过生意合伙人主动将57万元案款汇入法院标的款专户,涉及孙某的两起借款合同也随之圆满执结。

2014年,孙某分两次向刘某借款30万元,后经刘某催要,孙某仅偿还5万元,下余借款孙某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偿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向霍邱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偿还刘某借款25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孙某依然不理不睬。通过财产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孙某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每月都有进项。鉴于孙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孙某采取拘留措施。7月19日晚上七点,霍邱法院执行干警根据可靠消息成功在城关某街道找到孙某,眼见自己的行踪被发现,孙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孙某拘传至霍邱法院。

将孙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告知孙某,除刘某的25万元欠款外,关于其为赵某等三人担保的20万元及利息也需一并偿还,孙某当即表示同意。7月19日晚上九点,孙某的生意合伙人主动将57万元案款汇入霍邱法院标的款专户,两起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

(作者:刘树何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