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法官,这是4万块,月底前我再想办法借点,一定把孩子今年的手术费用凑齐。”被执行人荣某如约将第一笔执行款送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并向执行法官郑重承诺。这起原本打算作终本处理的执行案件,因为执行法官的再努力一次的尝试,竟然让整个执行出现了戏剧般的逆转。
两天前,执行法官带着被执行人荣某来到申请人小雅(化名)的家里,亲眼目睹瘫痪在轮椅上,无法动弹的8岁小姑娘,荣某内心防线瞬时崩塌,当场表示“尽全力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原来,两年前荣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撞了当时年仅6岁的小雅,导致小雅一处三级伤残、一处六级伤残,瘫痪在轮椅上,从此失去自由行走的能力。今年2月,法院判决荣某在保险外赔偿小雅医疗、护理等各项损失109.9万,除去曾垫付的14万医疗费,荣某还需赔偿95.9万元。由于小雅急等钱用于后续康复治疗,判决生效后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龚俊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迅速通过网络查控对荣某的主要财产进行了搜索,但未有斩获。为了进一步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在5月初接连走访了荣某的住处和务工场所,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欠缺履行能力,荣某和妻子在合肥打临工,收入不稳定,唯一居住的房子还是其父母名下的回迁房,一家五口蜗居在80多平的房子里。执行过程中,法官先后四次电话传唤荣某,其都能如约到庭配合调查,虽然没有激烈的言行抵抗,却也只是一味“软抗”,除了反复强调自己无力赔偿外,荣某并未作任何实质性的赔偿打算。
被执行人欠缺履行能力,案件难有实际进展,按照法律规定,在完成“五查一告知”的情形下,对于像荣某这类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是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的。但面对焦急万分的小雅父母,隔三差五的催问执行进度,承办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7月22日,周末。承办法官龚俊在完成案卷终本材料的整理后,最终作出终本裁定前决定再尝试一次、再努力一下。“带被执行人到申请人家里去看看,亲身感受一下申请人悲惨的现状、家庭的困境,让他亲眼看看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恶果,也许案件会有转机。”于是,当天上午,执行法官传唤荣某到庭后,便带着他来到申请人家中。亲眼目睹瘫坐在轮椅上的小雅,身体扭曲,花一样的年纪,脸上却满是痛苦。被执行人荣某内心防线瞬时失守,当场表示“尽全力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经过承办法官主持协商,申请人对荣某的偿债能力表示理解,愿意给予宽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申请人放弃部分赔偿款,剩下84万荣某先行给付4万元,两周内再凑10万元,余款每年给付8万。两天后,荣某和家人一道如约送来了首批4万元执行款。
(作者:金风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