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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商起纠纷 法庭调解终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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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23 17:23:3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可是很多朋友在合伙经商时往往账目不清,金寨县的一对好友朱某和许某就因此发生纠纷,经过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调解,最终他们化解纠纷握手言和。

朱某和许某从2004年开始合伙承揽多个工程,在合伙过程中没有完整的账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朱某认为许某欠他17000多元工程款未付,而许某认为朱某计算有误。朱某多次与许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庭。在庭审中,朱某和许某相互指责,不断拿出各种零碎记录相互索要工程款。庭审结束后,法官耐心的将朱某和许某提供的多条记录相互比对,估算许某实际欠款数额,发现有争议的金额仅为2000多元。2018年8月20日,法官将朱某和许某约至调解室,劝说两人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破坏朋友之间的情谊,并建议在合伙时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最终朱某和许某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许某一次性给付朱某15000元工程款,这对朋友也和好如初。

(作者:沈杰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