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被执行人周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周某主动将下余20000元欠款打入该院账户上,从而,固始镇某机械厂与周某欠货款纠纷一案,在历时八年之久后,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因欠款纠纷,固始镇某机械厂向霍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偿还其货款55020元。经审理后,法院维持了该机械厂的诉求,判决周某一次性付清欠固始镇某机械厂货款55020元。
2010年1月,该机械厂向霍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与周某取得了联系,并郑重告知周某应尽快履行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在多次阐理说法下,周某向该机械厂履行了35020元,然而下余20000元欠款,周某却再也没有了偿还意愿。事后,周某离开本地,再也不见了行踪,案件的执行也被搁置一旁。
今年8月13日,消失不见的周某突然联系上了执行法官,电话里,周某一转之前的态度,表示自己愿意履行下余20000元欠款。原来,周某在一次外出乘坐高铁时,因自己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无法购买高铁票。周某顿时想起自己早些年间还有一起执行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次日,周某主动来到该院,将20000元欠款打入该院账户内,至此,本案也终于执行完毕。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