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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子上军校 父亲忙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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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8-01 16:59:41 打印 字号: | |

7月21日,李某匆忙来到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给付了2万元案款。“为了孩子能够顺利上学,我十分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现在没有因为官司影响孩子,我也很欣慰”。

事因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李某与龚某本是朋友,2013年李某因生意需要,租用了龚某的房屋。后李某因经营不善亏损,自2015年底开始便一直未给付房租。2017年底,龚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金寨法院青山法庭,青山法庭于2018年2月依法判决李某支付房租及有关损失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同年7月,李某之子因考上军校,政审需法院出具家庭成员无不良记录证明。至此李某才慌了神,担心其在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会有影响,遂马上联系主办法官,表示在今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中对法院的执行措施有了一些了解,为保证孩子成功录取上军校实现梦想,愿意及时兑现案款,希望法庭不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李某儿子前途,法院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为其出具了无不良记录证明。

“父母失信,子女受限”。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金寨法院青山法庭注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艺术,限制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义务,积极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贡献力量。

(作者:郝诗亮 汪超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