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周某一同来到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王某、周某将35万元现金当场支付给了郭某,在点清钱数以后,郭某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郭某与王某、朱某、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朱某夫妻二人偿还郭某借款120万元本金及利息,以及之前35万元利息,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分文为还,郭某只得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告知了三名被执行人应尽快履行义务,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借款人王某却以生意惨淡,没有能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王某、周某名下共计两艘船舶,同时向二人郑重告知,如果仍执迷不悟,法院将依法扣押这两艘船舶,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在得知自己的船舶被法院查封后,王某、周某主动与郭某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
8月1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王某、周某于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给付郭某35万元利息,下余借款王某、周某每月支付郭某5万元及当月的利息,两年内支付完毕。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