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某替他人担保,到期后债务人失踪,法院判决武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武某想方设法规避执行。9月4日,六安市舒城县法院执行干警对武某采取拘留措施,当日傍晚,武某通知家人缴纳了执行款,武某被释放后长舒了一口气说道:“以后涉及借钱担保的事可再不敢乱签名了。”
原来,2012年武某替朋友赵某担保借款4万元,到期后赵某失踪,法院判决武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武某一直耿耿于怀,认为钱并非由他借,也不是他所用,不应该由他还。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武某,但他一直以在外打工等形式规避执行、拒不还款。9月4日,执行干警凌晨突击,将武某拘传到案,但武某仍表示不愿意还款。执行干警一直耐心的向武某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向其释明了在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以向赵某追偿的救济途径,但他仍不以为然,始终对还款一事态度强硬,并表示“任由法院处置”。在这样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决定。
戴上手铐后,武某原本嚣张的气焰渐渐平息了下来,在送医院体检过程中,武某一看这是要“动真格”了,经过一番思考,在各项体检快要结束将被送进拘留所时,武某突然询问是否缴纳了执行款就不用被拘留。执行干警给予了肯定答复,武某迅速拨通了家人的电话,说明案情后让他们赶紧将执行款送到法院。在确认其家人已缴纳执行款后,执行干警解除了对武某的拘押。
(作者:张树光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