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法院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中不断规范、优化财产保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了财产保全在提升实际执结率、破解执行难题上的独特作用。四月份以来,共受理诉讼保全案件277件,执结265件,查封标的3.9亿元。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先后制定了《财产保全工作若干规定》、《财产保全案件保险担保若干规定》,明确保全案件实行裁执分离,审判庭负责审查作出裁定(诉前保全由立案庭审查裁定),而保全行为的具体实施则交由执行二局专职负责。保全案件一律由立案庭立“执保字”号案件,单独排序,统一进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管理。
二是强化节点管控。规定凡准予保全的,要求承办人立即作出裁定,填写《保全案件移送执行书》附裁定书交由立案庭立案,并于当日转交执行二局。执行员应及时进入网控系统操作或现场办理。执行后,填写《保全案件执行结果反馈书》移交审判庭承办人,由审判庭承办人书面告知申请人保全情况及相关权利义务。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由纪检组牵头不定期开展审务督查,重点放在财产保全中可能出现的超标查封,不按规定查封、扣押、冻结,保全、解封不及时以及执行作风不廉等问题。“江淮风暴”以来,通过审务督查发现保全不规范行为2起,经过及时纠正,有效避免了不良影响。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积极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减轻申请人担保负责。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立案窗口,张贴财产保全提示、流程图,申请书范本,在审理阶段要求法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财产保全涵义和执行风险,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举措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
(作者:金风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