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舒城县人民法院转变执行方式,采取多项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效果较好。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51件,结案2062件,结案率74.95%,结案率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22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064万元。
规范执行行为,力促执行和解。该院积极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制定《执行工作规定》,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案件执行和解的整个过程,利用其密切联系群众和中立守衡的优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以便自动履行。
强化财产保全,消除执行隐患。该院在执行服务中心成立财产保全工作室,对财产保全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抽调业务骨干,专门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切实提高保全的质量和效率,消除执行不能的隐患,以此为基础加大和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
善用强制措施,加强执行震慑。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依法、果断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为以“和”促执创造条件。今年以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574人,限制消费1414人,拘传被执行人120人,拘留133人,罚款2.95万元,开展特色执行行动26次,发布典型案例13篇。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被执行人涉嫌犯罪案件5起。
发挥协助网络,力促自动履行。该院积极推动建立包括公安、民政等县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参与的执行联络员制度,将执行联动触角延伸到每个协作单位以及各村(居)委会,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便于与当事人联系沟通的优势,运用乡情民俗、法理道德去疏导双方当事的人的思想顾虑,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为案件的自动履行奠定基础。
丰富曝光平台,施加社会压力。该院将社会宣传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在车站、公园、广场等人群聚集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及失信后果,促进失信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义务。在人流密集的县城商业中心,该院借助高清显示屏对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及债务数额等信息,进行滚动播放,通过集中宣传,广造声势,不断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与此同时,该院积极利用“龙舒法韵”微信公众号分批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敦促其主动履行债务。多名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了还款义务。
(作者:张树光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