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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威慑凸显 男子主动腾退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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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18 16:41:14 打印 字号: | |

9月14日,霍邱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到达原宋某所有的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顶峰公寓的房屋后,发现早已人去房空,只留下宋某的弟弟拿着房屋钥匙站在门外,看到执行法官到来后,将之交给了执行法官。

2014年5月份,宋某以做生意为由向其同学李某、张某、王某分别借款730000元、160000元、340000元,上述借款经三人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三人向霍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官开庭审理后,判决宋某偿还上述三笔债务。但是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是仍不见宋某有清偿债务的行为。执行法官从申请人处了解到宋某在合肥市包河区有房产一套,就马不停蹄前往合肥,成功查封了该房屋。由于宋某一直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该房屋提起了拍卖程序,后被买受人陈某拍得。

由于该房屋此前在宋某实际占有下,执行法官反复向其做工作,并向其送达腾退房屋通知书,告知其拒不腾退房屋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院的威慑力及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宋某主动腾退了房屋,李某、张某、王某与宋某的执行案件完美得到了解决。

(作者:匡大壮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