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金徽模板厂与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赵某某应偿还金徽模板厂建筑模板款13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赵某某拒绝履行法定义务,金徽模板厂向叶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7月4日,叶集区法院执行干警在舒城县城关镇仁和村发现被执行人赵某某住着装修豪华的别墅却拒绝偿还申请人价值十几万元的建筑模板款。鉴于这种状况,叶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决定拘传被执行人赵某某,但被执行人赵某某家人却干扰阻碍法院执行并围攻执行干警,情况十分危急。
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所在地舒城县人民法院,舒城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分管院领导亲自带队第一时间组织警力火速支援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前往现场联合处置突发事件。在执行干警临危不惧的努力及兄弟法院、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叶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赵某某带离现场并依法对相关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责任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典型意义:
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斗中,全国法院自上而下探索建立起一套执行联动机制。内修自身,外强筋骨,对于破解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解决执行难不能光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执行工作任务、性质以及面临的风险也不同于普通的审判工作。在面临各种危险复杂的执行情况时,善于借力打力对于化解危机十分有益。该起案件执行过程中,面对被执行人家属哄闹、冲击行为,现场执行干警保持了应有的冷静克制,同时迅速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坚守法律底线,妥善处理矛盾问题。在公安、法院等联动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成功将相关抗拒执行责任人绳之以法,打出了气势、打出了权威。对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员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教育作用。
(作者:邵伟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