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时间就帮我追回了全部货款,我要为法官的工作效率点赞,为‘江淮风暴’点赞”。9月20日上午,申请人六安某水泥制品公司负责人李某在金安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款时,不停的称赞法院执行工作。
早在2013年,李某经营的企业向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公司出售水泥。2016年双方经结算,安徽某建筑公司拖欠李某水泥货款218万元。虽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但安徽某建设公司却迟迟不肯履行。今年8月31日,李某听闻“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强大声势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企业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置若罔闻,既不履行法律义务,也不报告其财产状况。在多次尝试电话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帐户。9月15日,该企业负责人打来电话,称愿意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尽快解封帐户, 避免影响其参与某工程的竞标。次日上午,被执行人便将218万元执行款全额打到法院执行帐户。
9月20日上午领取标的款时,李某笑称自己是法院执行的“老主顾”,因其企业时常遭遇拖欠货款,这已经是第二次向法院申请维权。就在去年年底,该院也曾为他们追回过一笔近200万元的水泥货款。
此次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前后不过半月多时间就拿到了钱,李某激动的表示,自己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法院“江淮风暴”的力度和高效。
(作者:金风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