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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谁之过 家庭和社会共反思——市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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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9-26 16:48:4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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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应在明亮的教室里读着书,现在却在看守所里接受教育,原本都是花季少年,却因打架斗殴误入歧途。9月25日,市法院在少年圆桌法庭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长当庭对两位未成年人做了语重心长的法治教育,并对未成年人的家长也提出了建议和希望,两位未成年人在审判长的耐心教育下,当庭认罪悔罪,并诚恳表示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该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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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本案,是什么让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该案中的两名被告人都是出于“朋友”之间的“义气”,遂与他人发生冲突乃至动手打人,被害人被打成了轻伤二级。

是什么样的“朋友”,什么样的“义气”能让两位孩子不顾后果,冲动行事,这样的“朋友”在孩子身边的影响是可怕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展的不成熟,不能明辨是非,使他们极易沾染不良风气,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应是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该案中的被告两人在幼年时,父母不辞辛苦在外操劳,陪伴孩子的时间不多而用物质条件去满足他们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正确引导。正是由于缺失了父母的陪伴和应有的家庭教育,才让孩子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今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的母亲在法庭上难以抑制的眼泪和孩子面对判决思痛的眼神,无不让人感到惋惜。随着本案的宣判,应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思考。

(作者:张晓乐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