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于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成功推动了一个交通事故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周某驾驶收割机将李某碰伤后拒绝赔偿,后李某起诉至霍邱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周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周某就玩起了消失,法院经多方查询也未查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经李某举证,被执行人周某家的粮食收获后就出售给了同村的粮贩刘某,卖粮款还未支付,请求法院执行该笔卖粮款。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后立即赶往刘某家中,在依法出示证件后调取了其收购单据,固定了证据,刘某也证实其确实欠周某卖粮款两万四千多元。执行干警遂向刘某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向法院履行该笔卖粮款,如擅自向被执行人周某支付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刘某担心其与被执行人周某系同村邻居容易引起矛盾,始终不愿将卖粮款交到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查询刘某银行账户,终于发现其账户有进账,遂将该笔卖粮款成功扣划,案件也有了进展。
(作者:杨传武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