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被执行人刘某打了一通急促的电话,询问法院该怎么解决他的车辆被查封的问题。后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告知其只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会将其车辆进行解封。
2015年10月份,被执行人刘某为另一被执行人孙某担保7万元的债务,被本院判决其承担了连带责任,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 2018年2月份申请人张某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但刘某仍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3月份,法院通过网络查控,查到被执行刘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轿车,遂迅速予以查封。2018年10月份被执行人刘某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年审,车辆管理部门告知其车辆被法院查封,无法进行年审。被执行人刘某这才感觉到抗拒执行的压力无处不在。
10月11日下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同意履行全部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作者:陈孝升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