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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列黑名单 老父替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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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08 16:14:47 打印 字号: | |

“法官,赶紧把大屏幕上我儿子的头像删了,亲戚都知道了,太丢人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父亲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子债父还。

2017年2月,刘某向蒋某借款5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12%。借款到期后,经蒋某多次催要,刘某一直拖欠不还,蒋某遂将刘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刘某还本付息。

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一直在外地不回家,执行法官又没有查询到刘某的财产,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为了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微信、LED大屏幕等平台,进行定期曝光。后来,刘某的父亲经过霍邱县人民法院时,发现法院大屏幕在滚动播放失信曝光人的信息,其中就有刘某。刘某的父亲很生气,联系到刘某得知详情后觉得很丢人,更怕自己的儿子被拘留。刘某的父亲赶紧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执行法官进行调解。经执行法官调解,蒋某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的父亲将借款本息共计60000元打入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侯威亚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