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了被告人何某礼涉嫌危险驾驶案。这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及增加速裁程序后,霍邱县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据了解这也是全市首例。
该案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审理、宣判仅花费一天时间。庭审中,承办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发表量刑建议,被告人何某礼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承办法官当庭宣判后,被告人何某礼表示服判不上诉。整个庭审过程不到十分钟,从真正意义上简化了庭审程序,节约了办案时间,有效地缓解了目前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多元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霍邱县法院将认真总结速裁程序适用的审理经验,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在缓解办案压力的同时,确保速裁程序适用在办案效率与公平正义上的统一。
(作者:潘纪红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