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霍邱县人民法院被评为第三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近年来,霍邱县法院面对节能减排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节能减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节能任务。
一是建立节能领导和管理协调机制,霍邱县法院专门成立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提出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霍邱县人民法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落实节能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各项节能制度,规范行为,堵塞浪费漏洞;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警节能意识,提高了节能自觉性;履行节能工作职责,落实考核方法;拓宽节能技术运用与改造等多种渠道,切实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水平,为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起到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作者:高福银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