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维护贫困户合法权益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12-11 17:10:12 打印 字号: | |

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工作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困难群众案件,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应有之义。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贫困户健康权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在册贫困户漆某的合法权益。

2017年底,金寨县某村民委员会将该村油茶基地复垦工程发包给徐某、占某夫妇,徐某夫妇又将该工程以240元/小时交由吴某、费某自带挖掘机施工。2018年1月22日,挖机施工过程中不慎将树兜碰滚,将在作业区下方休息的43岁的漆某砸伤。漆某经金寨县吴家店中心卫生院、金寨县中医院、安徽省立医院诊治后出院,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漆某家人与村委会、徐某、占某、吴某、费某多方交涉,均无果。无奈之下,漆某家人只好来到法庭寻求帮助。经了解,漆某系在册贫困户,离异多年,上有近七十岁高龄的老父亲,还有一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孩子,漆某系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家境十分困难。

面对着漆某的合法诉求,该院第一时间受理了案件,依法为漆某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用手续,并积极帮助漆某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各被告经济条件也较为一般,而诉请标的却较大,如果作出判决,不仅不利于化解纠纷,且会增加当事人诉累,更不利于快速全面地维护漆某的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召开庭前会议,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庭前准备工作扎实,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并未有太大争议,均要求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庭调解阶段,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向各位被告指出,承担赔偿责任不仅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并且依法维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也是各位被告应尽的社会义务。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各方当事人分担责任,赔偿款共计160余万元。

该案件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对结果均比较满意,各被告都表示将积极按协议内容兑现案款。目前,已兑现案款近50万元。

(作者:姜浩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