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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暖,六安中院为民营经济发展贡献执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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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4 18:42:36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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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表明了党中央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为我们如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理论指引。

六安中院执行局支部党员第一时间集中学习,就如何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贯彻到位,如何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更好的保护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和热烈的讨论。执行部门作为人民法院服务、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力,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方面政策举措,是我们的使命担当。

回顾近年来的执行工作,六安中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努力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含民营企业在内的不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依法规范高效原则

判决生效后,胜诉当事人急于兑现胜诉权益,这也是每个执行干警追求的终极目标。在执行过程中,注重依法规范推动执行程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兑付执行标的款,杜绝超标的查封、超标的处置财产,严格程序追加被执行人,依法采取、解除强制措施等,保障当事人申请异议、复议的权利,实现对含民营企业在内的当事人的依法保护。

二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

在执行程序中,注重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采取执行措施、兑现权益做到无差别,体现公平、公正执行。在今年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执行局将化解“涉党政机关案件”作为第一场战斗。为推进此类重点案件迅速化解,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刚带头办理某乡政府拖欠工程款执行案,该乡政府因区划、干部调整,施工单位完工后迟迟拿不到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无人牵头处理。胡院长细致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全面把握案件事实,约谈双方当事人听取意见,对被执行人乡政府提出的疑问充分释明,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在胡院长督促下,乡政府压缩开支自动履行全部70万元工程款,此案执结用时仅31天。在胡院长重视推动下,全市法院将18件涉党政机关案件统一上报市政法委,涉案标的728万元,在市政法委的督促协调下,涉案党政机关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义务,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迅速化解,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既强化执行强制又注重 “生道执行”

执行强制力是执行工作取得实效重要手段,没有强制力做后盾,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往往难以保障。因此,执行干警做到先礼后兵,对拒不履行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坚持严厉打击,以强制力促使履行义务。去年我们执行的六安某建筑施工企业申请执行某开发企业一案中,双方都是民营企业,执行立案后初步查询没有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深入细致查询被执行人几十个账户和数千笔进账出账清单,并走访购房户细致调查付款情况。经过缜密摸排,终于查清被执行人负责人规避执行的事实,我院依法对该公司及负责人分别罚款10万元,责令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被执行人因惧怕更为严厉的处罚,迅速筹集资金履行了400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强化执行惩戒的同时,注重 “生道执行”。对于因流动资金困难,暂时陷入困境,但生产经营仍在继续,有发展转机的企业,直接强制处置资产,将导致企业关停、员工下岗。对于这类案件,我们深入查询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流,向申请执行人批露,消除申请执行人顾虑,争取理解,促使双方达成长期还款协议,为企业渡过难关赢得时间。在对正在生产经营的企业采取保全过程中,通常采用“活查封”的方式,在不减损查封财产价值情况下,允许正常生产经营,避免产生更大损失。

六安中院执行局在执行我市某钢材市场一案中,涉及该民营企业的纠纷于2013-2014年整体爆发,在我院涉案12件,债权本金超过5000万元,本金加上四倍利息、逾期利息,债务“雪球”越滚越大。各债权人在诉讼中纷纷申请财产保全,企业资产被查封殆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企业经营陷入停滞,在建工程已停工,项目近乎烂尾。为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盘活企业,我们充分征求多方意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不同形式的执行和解,个人债权按照保留价以物抵债,办理房产备案手续后,仍交由被执行人统一招商,提取租金收益;担保公司债权则房屋抵偿一部分,以扣划的银行存款清偿一部分,余款制定还款计划;银行债权则组织双方算清本息,保持房产查封现状,准许被执行人分批对外销售,以售房款的分成偿还债务,再同步办理相应房产的解封手续。通过强制与和解的双管齐下,找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最大公约数”,平衡了双方的利益,既增强了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可能性,也给了被执行人喘息之机,能够尽量“轻装上阵”。到目前为止,该企业债务基本清偿完毕,抓住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恢复了生机活力。

在执行霍山某建筑企业与开发企业施工纠纷一案中,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查封的房产价值达3000万元,如果批量评估拍卖,将不利于财产的增值,也会对被执行人后续经营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为抓住霍山住宅市场回暖的有利时机,我们也采取有效管控、分批解封销售、比例还款后再解封销售的方案,虽然承办法官多制作文书、多跑腿,但保障该案三千余万元的债务得到及时稳妥执行,大幅提高执行财产的变现价值,维护了申请执行人权益,也兼顾了被执行人企业的发展生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执行局还有许多类似的成功案例,这些都倾注了法院执行人对正义的追求、对经济发展大局的维护。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催人奋进!在今后的工作中,六安中院执行局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更为周详细致的服务措施,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贡献执行力量。

(作者:赵明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