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再一次从裕安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标的款3.6万元,至此,李某已经连续三年从法院领取共计10万余元执行款,李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终于执行完毕。
李某和刘某系朋友关系, 2015年,刘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后刘某未按期偿还借款。2016年,李某向法院起诉并获支持。
在执行程序中,经调查,刘某是某初级中学教师,除固定工资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冻结刘某工资款银行账户。依据法律规定,法院一次冻结银行账户时间最长为1年,冻结期满后银行账户自行解冻并恢复正常使用,而被执行人刘某工资需累计三年才能清偿完毕10万元债务,为防止1年冻结期满后被执行人取走工资款,自2016年起,法院每年年底扣划刘某当年度工资并对下年度工资款进行冻结,前后历经三年,冻结、扣划刘某工资卡账户三次才将10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在执行战线上,三五年时间才能将案件执行完毕屡见不鲜,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或者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外出失去联系规避执行等很多因素导致案件执行时间长,执行法官在充分认识到执行工作复杂性、困难性的同时,用足用尽执行强制措施,攻坚克难、强化执行力度,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傅绪辉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