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至27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灿亮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被告人朱灿亮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等8项罪名。其中,涉嫌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因涉及被害人隐私,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开始,被告人朱灿亮先后网罗被告人张报、吕浩、陈亮等人在该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及周边地区混迹社会。2014年朱灿亮、吕浩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纠集、拉拢人头,壮大势力,逐步形成以朱灿亮为首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内部层级分明,管理有序。朱灿亮作为领导者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吕浩、张报、陈亮、杨成成作为骨干成员负责维持赌场秩序、“放炮子”、抽头渔利,其它为一般成员,多被安排在赌场强买强卖、开邀车、望风等。该组织在违法犯罪中还有一套“纪律”,规定“服从管理、不许赌博”,对积极维护组织利益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成员实施训诫。
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该组织在金安区三十铺镇及周边区域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以赌养黑,进而以黑护赌垄断当地赌博行业,非法聚敛钱财150余万元。所获收益多用于维持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或购买作案工具,或为成员发放工资、奖励等。为树立在三十铺镇周边区域的“地位和权威”,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在公开场合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还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经营,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管理、无视群众利益,严重扰乱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金安区法院首次适用“3+4”大合议庭模式进行了审理,并组织了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庭审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农工党支部、媒体记者、有关乡镇街道和被告人家属共两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部分。该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金风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