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5日至27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朱灿亮等18名被告人涉黑案。被告人朱灿亮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等8项罪名。其中,涉嫌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因涉及被害人隐私,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开始,被告人朱灿亮先后网罗被告人张报、吕浩、陈亮等人在该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2014年朱灿亮、吕浩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2015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纠集、拉拢人头,壮大势力,逐步形成以朱灿亮为首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内部层级分明,管理有序。朱灿亮作为领导者进行统一组织管理,吕浩、张报、陈亮、杨成成作为骨干成员负责维持赌场秩序、“放炮子”、抽头渔利,其他为一般成员,多被安排在赌场强买强卖、开邀车、望风等。该组织在违法犯罪中还有一套“纪律”,规定“服从管理、不许赌博”,对积极维护组织利益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成员实施训诫。
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该组织在金安区三十铺镇及周边区域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以赌养黑,进而以黑护赌垄断当地赌博行业,非法聚敛钱财150余万元。为树立在三十铺镇周边区域的“地位和权威”,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在公开场合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依法追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人员的相应刑事责任。朱灿亮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金安区法院首次适用“3+4”(即3名法官、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进行了审4理,并组织了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农工党支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家属共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公开开庭审理的部分。该案将择期宣判。 (金风记者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