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判动态
执行干警积极沟通协调 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别墅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3-21 09:14:00 打印 字号: | |

腾退的别墅房全景.jpg

腾退房屋全景

执行干警查看现场.jpg

执行干警在查看现场

3月20日,六安中院在“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中,经过执行干警反复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最终被执行人主动腾退位于霍山县城区一套240多平方米的别墅房屋,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梁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等人共同合作开发东湖名都三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梁某与项某签订内部合伙协议,约定由项某出资540万元共同参与开发该项目,同时梁某向项某借款170万元,后因多种原因,梁某同意将项某投资款转为借款,并书面承诺在房地产销售时优先偿还项某本息。但因合作开发房地产销售不景气,梁某未能按承诺履行,项某诉至六安中院,法院判决梁某偿还项某借款本息1046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法院对梁某名下一套240多平方米的别墅进行评估、拍卖,经拍卖流拍。后法院按项某申请将该套别墅裁定以物抵债,并书面通知梁某在指定时间内自行腾退,梁某提出其一家均居住其中,儿媳怀孕待产,暂时不适宜搬迁到陌生住处,故向法院申请暂缓腾退。基于双方当事人原为朋友关系且为生意伙伴,经执行干警积极组织沟通协调,项某同意暂缓清场交接房屋。梁某儿媳顺利生产后,其家属又生重大疾病,梁某待其家属病情稳定后,主动将别墅腾空并将所有房门钥匙交至法院。3月20日,执行人员查看现场后确认别墅已腾空、屋内设施完好无损,项某委托代理人高兴接过别墅钥匙。加上之前处置的门面房,该案被执行人现所有可供执行财产已处理完毕。

(作者:徐学文 王荣利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